胡天昊 | 步履不停,大胆向前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10


 

 

步履不停,大胆向前

——记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问渠源”研究生年度人物奖获奖者胡天昊


胡天昊,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2021级诉讼法学专业(民诉方向)硕士研究生,师从胡学军教授。任班长、院研会学术部部长、思辩社团支书、《青年法学》《法律与社会科学》责编,曾在最高院和中伦律所实习。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次)、通商律所、汇业律所等奖学金,最高院优秀法律实习生、上海市高校团干部示范典型等荣誉。自2021年9月入学以来,他在科研、竞赛、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做到了全面发展。

登高必自卑,行远必自迩

“诉讼法无处不体现着其程序之美,逻辑之美,正义之美”,所以胡天昊早就下定决心将诉讼法学作为其学术研究的方向。硕士研究生期间,他坚持勤勉笃行,扎实法学根底。在学业上,他表现优异,不仅平均分位列专业前5%,还获得了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23年汇业律师事务所奖学金、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22年通商律师事务所奖学金、华东政法大学“2022大学生年度人物”、首届“问渠源”研究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三好学生”等多项奖学金和荣誉。

学术论文的写作和发表并非一蹴而就,好在有良师益友的指导与陪伴。其导师胡学军教授对学术的热忱与严谨无不影响着他的前行。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胡天昊在学术领域也有所收获。在《中国华侨华人智库专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海法学研究》《司法改革论评》《司法智库》等期刊发表(含录用)论文11篇,另有多篇论文收录于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主持校级课题4项。值得一提的是,其主笔的调研报告《涉侨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应用效果好,通过中国侨研所直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没有思想自由,就不可能有学术创新。胡天昊积极参加“天大•中国司法论坛”理论研讨会、中国法研杯、“新兴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北京大学“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等学术活动,并在部分会议作主题发言,获广西诉讼法学年会征文一等奖、天津市应用法学年会征文一等奖、“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征文一等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论文征文一等奖等全国性论文竞赛奖13项。

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

赓续奋斗精神,厚植青年担当。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胡天昊担任班长、思辩社团支书、《青年法学》《法律与社会科学》责任编辑、研究生辩论队辩手等。他热心诚恳,认真各项学生工作,其所在的班级获评校先进集体、组织的团活获评校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作为责任编辑,他负责了3期刊物、近百篇的选稿、一编和二编等工作,以保证高质量出版刊物;作为辩手,他与辩论队共同成长,完成了从辩手到组织者的身份转变。丰富的工作经历无不培养和锻炼了他的组织、协调、沟通等能力,而“上海市高校团干部示范典型”这一荣誉称号更是对他鼓励与鞭策。

倘若机械地适用法律、抠字眼,便会忘记生活的真实。在胡天昊看来,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应当是接力赛式的奔跑,所以他十分重视法律职业能力的锻炼。不仅在中伦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实习6余月,积累了争议解决、破产重整与清算等领域的实务经验,还在各项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上收获颇丰,获长三角法律职业能力大赛第2名、“普世万联律师杯”辩论赛冠军.....上述丰富的个人经历、专业能力、学习成果和社会实践是对他的肯定,也是他前往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敲门砖”。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法律殿堂,是法律共同体的心之所向。经全国范围的层层遴选,胡天昊有幸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并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实习期间,胡天昊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在民一庭领导、指导老师等的关怀与指导下,他全程参与6项重点调研工作,撰写8篇调研报告,推进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工作等;积极参加“涉家暴案件审判的司法理念与实践经验暨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发布”国际研讨会、第31期案例大讲坛、“关键小事”调研攻关活动民主法治类交流座谈会等十余项会议;并承担综合事务、书记员、实习生组长等各项工作。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村上春树每天会在清晨长跑,写下《当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在思考什么》。只要不是下大雨,胡天昊每天都会坚持跑步。他将始终牢记年轻法学学子肩负的使命,步履不停、大胆去闯,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