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经验交流,项目辐射面广,获得领导肯定
十六年间,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运作机制化、流程化、规范化。自2015年入选上海市示范级研究生实践基地项目。项目经验成熟,可复制、可推广,为其他高校和法院、检察院等实践部门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特邀在全国法硕教指委、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项目模式已被应用于其他高校和司法实务部门。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徐家新主任出席本项目第10期总结表彰会,并给予高度肯定。全国众多高校、司法实务部门前来学习和交流,获得广泛赞誉。本项目获得了《中国教育报》《澎湃新闻》《文汇报》《新民晚报》和《上海法治报》等多家媒体的深入报道。
二、惠及众多学生,提升实务能力,储备法治人才
项目惠及2200余名研究生,其中,3个月的“法律助理”项目共有1639 名研究生参与,462名研究生获评优秀法律助理。6个月的“法院实习助理”项目共有522名研究生参与,183名研究生获评优秀“法院实习助理”。6个月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项目共有42名研究生参与,21名研究生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3名研究生获得“法律实习能手”。项目让我校研究生提前进入职场,接受系统的职业能力训练,充分了解法院的工作内容、流程和文化,引导研究生明确职业选择和发展定位,为他们的职业发展增添筹码,另一方面,研究生通过参与项目,对法律职业认同感增强,择业更为明确,学习更为主动。据不完全统计,我校参加过法律助理项目的毕业研究生有1436人,在毕业后入职法院375人,占比约26.11%;入职检察院102人,占比约7.1%;超过90%的毕业研究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三、服务司法实践,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司法效能
学生通过参与项目,做为法官的助理,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协助法官撰写裁判文书,撰写调研报告和论文,成为法律服务的后备梯队,缓解了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的现实困境,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效率。据统计,我校研究生协助起草、制作裁判文书近10万份,参与撰写调研论文近600篇、案例分析500余篇,大量成果发表或刊登在法院内网、互联网和《人民法院报》《常州日报》《上海法治报》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