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生“产、学、研、用”一体化实务能力培养的创新与实践


一、共建法律实务人才培养共同体,服务法治中国战略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筑牢法治人才基础。早在2005年12月,华东政法大学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签订了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协议,联合开展“法律助理”项目,共建实务人才培养共同体,共同推进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政法系统司法改革,实现资源共享,推进合作共赢。

二、“产、学、研、用”结合创新法律实务人才培养模式

构建了跨地区、多层次、多类型的新型实训共同体。2005年起项目逐渐覆盖上海所有法院,2012年走出上海,扩展到江苏、浙江、安徽,构筑华政法律助理长三角一体化模式,2021年辐射珠三角法院;在覆盖基层法院基础上,2015年起在上海三个中院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法院实习助理”项目,2016年起开始推荐研究生到最高人民法院实习。

构建了覆盖面广、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训体系。实训对象从博士研究生到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全覆盖;实训时间有3个月和6个月两种类型;实训内容包括庭前审阅卷宗,旁听庭审,协助起草裁判文书,参与调解,开展调研,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等全业务场景。

三、成就国内法学研究生实务能力培养的特色品牌项目

项目开展16年来,成为国内开展最早、范围最广、程度最深的法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品牌项目,惠及2200余名研究生,21名研究生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3名研究生获得“法律实习能手”。据不完全统计,参加项目毕业研究生入职法院375人,占比约26.11%。协助法官起草、制作裁判文书近10万份,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司法效能;参与撰写调研论文近600篇、案例分析500余篇,大量成果发表或刊登在《人民法院报》《上海法治报》等媒体。在全国法硕教指委、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曾获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徐家新主任肯定,《中国教育报》《澎湃新闻》《文汇报》《新民晚报》和《上海法治报》等多家媒体深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