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试点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7浏览次数:415

 

华东政法大学
2016年政法干警试点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一、报到相关要求

1.报到时间:2017529:3015:00

2.报到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崇法楼314室(上海市龙源路555号)。

3. 由于邮寄时间原因,录取通知书在报到时发放。

4.自规定报到注册之日起两周内,凡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报到须带材料:

1)身份证(查验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于办理银行卡)

2)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4

3)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伍份)

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被录用人员盖章签字后,报到时上交;也可由省级政法机关统一以机要形式寄送。

邮寄地址:上海市龙源路555号崇法楼324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朱攀峰老师收,电话:021-57090412,邮编:201620

邮寄时间:201751日前。

二、档案、组织关系转递

1.新生档案

由现在档案保存单位以机要形式寄至学校,邮寄时间节点同上。

档案接收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崇法楼314室;邮编:201620;收件人:朱攀峰。

2.党(团)组织关系

上海市生源(本科所在高校)新生党组织关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学生的组织关系迁移至“中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委员会”,切勿将组织关系迁移至“中共华东政法大学委员会”。

外省市生源(本科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为外省市)新生党组织关系,其介绍信由当地区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等出具,接收党组织名称填写“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去向单位填写“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华东政法大学团委”。

3.户口迁入

    不办理政法干警学生的户口迁移手续。

三、学习方式

2016政法干警法律硕士试点班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新生分班情况和课程表开学后详见法律学院相关通知。

四、住宿费标准及缴付

住宿费1200//年,开学后十天内将费用打到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中。

五、其他

1.新生入学后,经查发现如有不符合入学资格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需事先向我校法律学院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联系人:朱攀峰,021-5709041215921951109,2251@ecupl.edu.cn

3.来校途中,请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4.本《入学须知》如有不详之处,请拨打法律学院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1-57090412

 

 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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