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法律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法律硕士各专业方向指导小组、有关研究生:
为提高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位论文水平,根据学校统一要求,今年继续开展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5级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以及其他需要参加开题的学位申请人。
二、工作程序
1.研究生在东方法学网学位工作栏目下载《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并请导师签署同意意见后参加开题报告会。审议表一般应在开题报告会前2周完成。
法律硕士研究生根据各指导小组要求,在开题报告会前或当天提交书面版《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若干份。
2.各指导小组组长请于6月2日前将本组的开题时间、地点报送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开题工作请于6月18日前完成。
3.法律硕士各专业方向指导小组安排一组或几组专家评议小组,组织研究生分组集中举行开题报告会,每组的专家为不少于3人,专家都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设一名为组长;专家评议小组对开题报告的选题依据、创新性、难度、可行性、预期结果、口头报告情况等进行评议,组长应对开题报告进行“通过”或者“不通过”综合评判;安排开题秘书协助工作,收齐《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并在《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1份,此份归档)填写审议情况。
4.各专业方向指导小组安排秘书对《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1份)进行汇总,并统计“通过”、“不通过”情况。6月23日前将《开题情况汇总表》(书面版1份、电子版)提交到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5. 研究生通过开题一周内,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入开题有关信息,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通过系统进行审核。
6. 个别已完成开题的专业方向,也请参照上述要求,完成有关材料提交和登记备案程序。
7.创新实验班开题工作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联系人:戴国立 62071780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