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离校手续提交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19浏览次数:510

 

 

一、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提交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

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答辩管理-我的学位自助-学位信息采集,页面下方“报表打印”(或者学位上报管理-学位上报信息学生维护,页面下方“报表打印”),打印,学生本人签字,交到二级学院。

 

二、基本信息有误的,通过如下办法修改。

1.学院未审核的(或审核不通过的),研究生点回收,修改后再提交和打印。

2.学院已审核的,请联系学院教学秘书,点审核不通过,研究生点回收,修改后再提交和打印。

3.“论文题目”字段,在答辩后有微调的,可以不用修改。

 

学位办电话:62071633

 

 

研教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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