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提交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
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答辩管理-我的学位自助-学位信息采集,页面下方“报表打印”(或者学位上报管理-学位上报信息学生维护,页面下方“报表打印”),打印,学生本人签字,交到二级学院。
二、基本信息有误的,通过如下办法修改。
1.学院未审核的(或审核不通过的),研究生点回收,修改后再提交和打印。
2.学院已审核的,请联系学院教学秘书,点审核不通过,研究生点回收,修改后再提交和打印。
3.“论文题目”字段,在答辩后有微调的,可以不用修改。
学位办电话:62071633
研教院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