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学位申请人补拍毕业、学位证书数码照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07浏览次数:554

 

关于2017年下半年学位申请人补拍毕业、学位证书数码照片的通知
 
参加2017下半年答辩的学位申请人,若还未拍摄证书数码照片,请务必于2017年12月10日之前自行前往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拍摄照片。
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
拍摄地点: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室,可乘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从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向北走150左右。
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不清楚自己是否已拍摄数码照片同学可致电查询),
 
注意事项:
 (1)参加拍摄数码照片的同学每人需缴付数码照片工本费,现场收取。
(2)参加拍摄数码照片的同学须带好第二代身份证(留学生请带护照)学生证(同等学力不必携带学生证,只需告知学号,学号在导师安排名单中可查询
(3) 照片电子版将由该摄影公司统一提供给学位办,学位申请人无须前往领取照片。
 
 
                                            
研教院学位办
 201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