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三年制研究生、2017级二年制研究生等
拍摄毕业、学位证书数码照片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有关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学位申请人应当根据规定提供数码照片并要求高校集中采集有关数码照片信息。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将开展2019年上半年度学位论文答辩者的毕业、学位证书数码照片信息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数码照片采集对象:
2016级三年制、2017级二年制研究生等参加2019年上半年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采集方式:
(一) 集中采集时间、地点:
1.长宁校区
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9:00-11:30、 12:00-16:00(为期一天);
地点:长宁校区河东教学楼105、107教室。
为方便大家拍摄,我们初步拟定以下时间段,请各位同学尽量按顺序前往拍照:
(1)9:00-10:00 1601、1602、1603、1604班
(2)10:00-11:30 1605、1606、 1607、1608、1609班
(3)12:00-13:00 1610、1611、1612、1613班
(4)13:00-14:00 1614、1615、 1623、1624班
(6)15:00-16:00 法本法硕1733、1734、1735、1736、1737班
(7)9:00-16:00 1639班博士、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MPA
2.松江校区
2017年11月12日(星期日)10:00-14:00;
地点:松江校区教学楼(明法楼)西楼D区101教室。
为方便大家拍摄,我们初步拟定以下时间段,请各位同学尽量按顺序前往拍照:
(1)10:00-11: 00 1635班(2018年上半年答辩)、2016级西部政法干警班
(2)11:00-12:00 1616、1617、1618、1619班
(3)12: 00-13:00 1620、1621、1622班
(4)13: 00-14:00 1717、1723、1724班
(5)10: 00-14:00 MPA、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补充采集时间、地点:
如果在拍照当天未能到学校拍摄数码照片的同学,请尽早自行前往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拍摄照片。
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
拍摄地点: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可乘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从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向北走160米左右。
联系电话:56316305、36521352(不清楚自己是否已拍摄数码照片同学可致电查询)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拍摄数码照片的同学每人需缴付数码照片工本费(在学校集中拍摄为20元,自行前往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拍摄为25元),现场收取。
(二)参加拍摄数码照片的同学须带好第二代身份证(留学生请带护照)和学生证。
(三)照片背景为蓝色,请尽量不要穿蓝色的衣服。
(四)照片电子版会统一提供给学校,个人无须领取照片。
(五)请MPA教育中心、相关二级学院等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学位申请人,保证数码照片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上述班级名单内包括,但要申请延期至2019年9月后答辩的同学也可参加此次拍照。
另外,2015级在职法硕等参加2018下半年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将于2018年上半年集中拍摄学位证书照片,届时将在东方法学的“学位工作”栏目上另行通知。
学位办联系电话:62071911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