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08浏览次数:313

 

 博士生导师组、博士生导师、博士生: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华政办[2014]227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3个月前,申请人必须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现就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进行部署:

1.拟于2018年上半年参加答辩的博士生,须于20171231前通过预答辩。

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导师组负责组织,预答辩小组由相关学科的专家35人组成,应事先审阅学位论文。

3.请博士生根据导师组安排,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

4.请导师组做好《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审议、预答辩组织、预答辩记录等工作。预答辩前一周将《预答辩安排表》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预答辩结束后将《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预答辩汇总表》(含电子版)、博士论文(每人1本)提交至学位办备案(1231前完成),电子邮箱:xwb_ecupl@126.com

5.预答辩时,可参考答辩程序进行投票表决,请事前做好准备。

相关博士生导师组、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做好相关安排。学位办联系人:老师,62071633

 附件:预答辩秘书有关材料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