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研究生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做好在线毕业审核的准备工作,实现培养和学位管理的贯通,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华政办〔2004〕18号通知颁发,华政办〔2014〕176号修订)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17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6级二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法本法硕、金融硕士、翻译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
二、考核说明
1.对入学以来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本次中期考核重点为审核完成培养计划情况。
研究生应认真总结,参照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办法,以便及时查缺补漏。
三、具体程序
1.2017年12月27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中期考核学生维护,如实填写“主持和参与课题情况”“中期小结”;“其他信息”包括应修学分情况、外语通过情况、论文发表情况和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情况,根据系统数据和科研登记情况生成。
2.对于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已经布置填写书面版《中期考核表》的,不需要在线重复填写,只需登录系统核实所修课程和学分即可。“中期考核信息查询”模块可下载《中期考核表》,是否打印提交由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具体通知。
3.研究生提交后,由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完成在线(书面)审核。
四、注意事宜
在规定时间未网上提交中期考核的,视为中期考核不通过,终止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研究生教育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