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经济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18浏览次数:301

 

根据我校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组的安排,2017年下半年经济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拟定于20181119在我校长宁校区东风楼132会议室举行。未通过预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将不能参加2018年上半年的正式答辩。

请各位学位申请人务必于20171227日前将打印好的论文共六份及填写好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交至长宁校区东风楼139室。

联系人:胡老师  13761531769

        鲍同学  18817838165

特此通知。

 

 

经济法博士研究生导师组

 

20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