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已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了初审,确定了初试准考信息。具体初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11日
2018年3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2018年3月11日
上午8:30——11:30 外国语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予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二、考生可于2017年3月1日—11日登陆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bm.ecupl.edu.cn/bsbmx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如果考生无法点击打开“准考证打印”,表明报名未成功(主要为报名费未缴);如果考生在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后,看不到打印“按钮”,是因为使用了高版本的IE浏览器,需要在浏览器的工具中选择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在这个设置中将博士报名的网站地址输入后登陆,即可以正常打印;另外,如果在打印界面看不到打印“按钮”,也可以按转换按钮转换为pdf或word文件进行打印。
三、考生务必带好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凭两证进入考场,缺少一证将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地点: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河东教学楼
一楼:第1考场—第7考场
二楼:第8考场—第14考场
三楼:第15考场—第20考场
由于长宁校区停车位紧张,目前外来车辆无法进入学校,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参加考试。考生可乘车至万航渡路1575号学校正门,步行至河东教学楼;亦可直接乘车至光复西路1437号直达河东教学楼。
五、考试全部在配置视频监控录像设备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员监管,按照考场统一指令进行考试。
六、考生严禁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规定,凡“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将以考试作弊论处。
(特别说明:本考点各考区不设置手机寄存处,且不负责保管,请考生务必注意,不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华东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