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和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可增选研究生公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01浏览次数:518

为因材施教,推进研究生个性化培养,打通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公选课选课,共享课程资源,现就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和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可增选研究生公选课通知如下:

一、选课专业学位研究生范围

(一)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

(二)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

二、选课时间安排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3月9日13:00-3月10日12:00

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3月10日13:00-3月11日12:00

三、选退课方式

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公选课选课”进行选课。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我校研究生管理管理要求,在选课前应完成学籍注册前置手续。

(二)该批课程法学硕士优先选课,如有多出名额可供法律硕士选课。

(三)按照课程考试的相关文件,缺课三份之一,不能参加考试,因此,有选课意向的同学可先行试听,以防缺课超过规定标准,不能获得成绩。

(四)法律硕士选修研究生公选课可获得成绩和学分,成绩和学分计入总绩点。请根据个人情况慎重对待选课。如选课后不上课或参加考试,将拉低个人总绩点。

(五)选修该类型课程不能替代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