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证书数码照片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数码照片采集对象
1.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
2.2018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申请人;
3.其他延期至2018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数码照片采集方式
数码照片采集采取集中拍摄和自行前往拍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集中拍摄
时间:3月24日(周六)9:30——16:00
地点: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韬奋楼111教室
拍摄顺序安排:
(1) 10:00-11:00 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一班
(2) 11:30-12:30 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二班
(3) 12:30-13:30 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杭州班
(4) 9:30-16:00 2018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申请人、其他延期至2018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
为提高效率,请各位同学尽量按顺序参加数码照片采集。
2.自行前往拍摄
因个人原因不能在3月24日参加学校组织的数码照片集中拍摄的同学,请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自行前往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拍摄照片。
采集机构: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
采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交通指引: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2号口出沿四川北路向北约150米)
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不清楚自己是否已拍照的同学可致电咨询)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数码照片采集者,每人需缴付数码照片工本费(在学校集中拍摄为20元,自行前往采集机构拍摄为25元),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现场收取费用。
2.参加数码照片采集者须带好第二代身份证(留学生须带护照)和学生证(同等学力申请人不需学生证)。
3.照片电子版将由该摄影公司统一提供给学校,个人无须领取照片。
4.学位办联系电话:62071911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