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孙奕莞凝同学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6浏览次数:632

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校积极响应该项制度,进行校内层面择优推荐,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集中选拔,我校陈凯帅、孙奕莞凝、冯梦溪三位同学从全国近五十所重点院校推荐的近百名同学中脱颖而出,最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法律实习生。

实习期间,三位同学认真负责、踏实敬业。在协办主审法官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结合所学知识,运用法律思维提出意见,展现出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文字水平,并能优质高效完成领导及指导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

2018年2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四批法律实习生总结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我校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孙奕莞凝同学荣获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政治部、机关党委组织评选的“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会上,徐家新向圆满完成为期半年实习任务的同学们表示祝贺,强调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完善、推广法律实习生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实习生制度的多元价值作用,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青年法治人才。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制度与我校一贯坚持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相契合,自该项制度创设以来我校始终高度重视,积极推荐我校优秀学生参与实习,成效显著、反馈良好。我校将继续坚持增进院校双向交流,探索完善应用型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为人民法院输送优秀的法律人才。2018年1月,由我校推荐的程溪和赵楚楚两位同学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法律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