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研究生赴境外高校学习、实习的管理,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华政办[2014]166号)、《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政办[2014]168号)的规定,我校研究生赴境外学习、实习应注意如下事项:
1. 赴境外学习、实习前及返校后应按照《赴境交流学习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与审批流程》办理赴境外学习校内流程,学习或实习期满后及时办理返校手续;
2.每学期开学初,符合条件的同学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办理学分认定和资助申请;
3.校内办理流程、学分认定相关规则及资助办法见相关附件;
4. 2018-2019学年赴境外学习、实习的研究生应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学籍变动申请(网上流程)。
研究生教育院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