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2018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现就资格审查结果、论文指导教师和开题报告会安排等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
经审查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成绩、缴费等信息和材料,现已确定36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准予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详见附件1。
科研成果尚未合格的申请人,须于9月14日将科研成果材料,提交至学位办,且9月14日所提交科研成果还需满足作者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的要求。届时未通过科研审核不予答辩。
如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应于5月7 日至5月8日上班时间与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联系并反馈。
二、论文指导教师安排
结合申请人选报的专业和论文方向,经二级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组研究,现已为申请人安排确定论文指导教师,详见附件1。从5月5日开始,已确定论文指导教师的申请人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籍信息管理”模块的“师生联系信息”页面,查看论文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用户名为申请人的学号,密码为申请人的8位数的出生日期;如因浏览器兼容性问题,无法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参照学校已发布的《关于研究生管理系统浏览器兼容问题的解决方案》(点击查看)解决。
申请人应尽快联系论文指导教师,在老师指导下开题并开始论文写作等;如因本人未联系指导教师而影响开题、论文写作的,申请人责任自负。
三、开题报告会安排
相关学科专业的开题报告会的初步安排见附件1,学位申请人在与论文指导教师联系后,应按照相关学科专业安排的时间准时参加开题报告会。
学位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在开题报告会上提交。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或未按时参加开题报告会的申请人,将不能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环节。
四、其他注意事项
往年已申请延期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无需再次参加开题报告会。
同等学力人员所申请的学位类型为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详见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学位工作”栏目已发布的《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
学位申请人应加强与论文指导教师的联系,密切关注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导师组的具体通知,及时参加开题报告会。
附件1.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rar(点击查看)(已更新民商法学专业的相关安排)(含申请人学号、科研成果审核情况、论文指导教师和开题报告会安排、开题秘书名单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doc(点击查看)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