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及论文指导教师和开题报告会安排等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伍文英发布时间:2018-06-21浏览次数:1656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2018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已于近日完成,现就资格审查结果、论文指导教师和开题报告会安排等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

经审查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成绩、缴费等信息和材料,现已确定36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准予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详见附件1

科研成果尚未合格的申请人,须于914日将科研成果材料,提交至学位办,且914日所提交科研成果还需满足作者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的要求。届时未通过科研审核不予答辩。

如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应于57 日至58日上班时间与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联系并反馈。

二、论文指导教师安排

结合申请人选报的专业和论文方向,经二级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组研究,现已为申请人安排确定论文指导教师,详见附件1。从55日开始,已确定论文指导教师的申请人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籍信息管理”模块的“师生联系信息”页面,查看论文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用户名为申请人的学号,密码为申请人的8位数的出生日期;如因浏览器兼容性问题,无法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参照学校已发布的《关于研究生管理系统浏览器兼容问题的解决方案》(点击查看解决。

申请人应尽快联系论文指导教师,在老师指导下开题并开始论文写作等;如因本人未联系指导教师而影响开题、论文写作的,申请人责任自负。

三、开题报告会安排

相关学科专业的开题报告会的初步安排见附件1,学位申请人在与论文指导教师联系后,应按照相关学科专业安排的时间准时参加开题报告会。

学位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在开题报告会上提交。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或未按时参加开题报告会的申请人,将不能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环节。

四、其他注意事项

往年已申请延期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无需再次参加开题报告会。

同等学力人员所申请的学位类型为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详见研究生教育院网站“学位工作”栏目已发布的《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

学位申请人应加强与论文指导教师的联系,密切关注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导师组的具体通知,及时参加开题报告会。

附件1.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rar点击查看已更新民商法学专业的相关安排)含申请人学号、科研成果审核情况、论文指导教师和开题报告会安排、开题秘书名单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doc点击查看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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