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实务课程经验交流会成功举行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18-07-02浏览次数:737

白芍花开,夏风微至,温润的空气中夹杂着青草的清香,沁人心脾,给这微热的天气带来些许生机。6月29下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在韬奋楼114,115和116教室召开了法律硕士实践课程经验交流会,与会嘉宾来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各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律师协会以及君合、国浩、大成、协力、博和、康达等律师事务所。研究生教育院院长兼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洪冬英,副院长兼副主任陈颐,副院长张勇、史红光以及我校承担实务课程教学任务的相关专业老师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开始前,洪冬英代表研究生教育院和法硕中心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各位实务课程专家在繁忙工作之余来我校为法律硕士开设实务课程表示感谢。她指出,法律硕士是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专业学位类型,要实现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目标,需要法律实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深入参与。她指出,为了做好法律实务课程,法硕中心在走访上海高院、市检察院、市律师协会的基础上,与各区法院、检察院以及各大律师事务所深度对接,各单位选派了资深实务专家来我校授课。她表示,经过一学期的探索,我校法律硕士实务课程质量有了较为明显的提升,尤其是不少单位组织授课老师集体备课,对课程大纲、讲授内容等进行沟通,课程体系化初见成效。她希望各位专家要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提升实务课程质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随后,各与会专家根据其所承担的课程组进行交流研讨。各位专家首先肯定了由学校和实务部门联合开设法律硕士实务课程意义重大,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实践能力,而且对实务部门老师而言也是一次巩固知识的经历和一次知识输出的过程。他们分享自己在授课过程中的心得和经验,着重指出了关于课程的一些改进意见和改善方法。有老师指出,由于是拼盘式授课,为了让课程更具体系化,承担授课任务的老师可以组成教研组,围绕课程目标对教学大纲进行设计。也有老师指出,应当将实务课程进行适当延伸,定期组织研究生到法院观摩庭审。交流会上,与会专家还就各自的授课内容,听课学生人数,学生课堂互动,教学模式多媒体化,学生专业背景及学生提前预习课程等相关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据悉,本学期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共聘请67名法官、检察官、律师来我校为法律硕士开设的模拟法庭、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文书、资本市场法律实务、兼并收购法律实务等实务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