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程溪、赵楚楚同学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18-08-27浏览次数:2016

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我校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通过校内层层选拔,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考核,我校程溪、赵楚楚同学从全国近五十所重点院校推荐的百余名同学中脱颖而出,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法律实习生。

20182月至今的实习期间,两位同学遵章守纪,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带教法官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并承担了许多事务性工作,在协办主审法官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结合所学知识,运用法律思维提出意见,展现出一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文字水平,体现了良好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

20188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闵辉应邀作为高校代表参加座谈会。我校硕士研究生程溪同学、本科生赵楚楚同学荣获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政治部和机关党委组织评选的“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座谈会上,周强勉励法律实习生,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感恩时代、不负时代,把个人成长同时代发展紧密相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实现人生价值。周强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实习生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

座谈会后,闵辉与我校法律实习生们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向圆满完成为期半年实习任务的第五批法律实习生表示祝贺,并对我校推荐入选的第六批法律实习生程梦琳和石雄两位同学提出新的要求和期许。

会议期间,闵辉专程拜访了我校校友、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林文学。闵辉向林文学一直以来给予华政的支持、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我校将继续坚持增进院校双向交流,探索完善应用型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为人民法院输送优秀的法律人才。林文学对华政组织推荐优秀学生参加法律实习生制度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充分发挥法律实习生制度的多元价值与作用,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青年法治人才。

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朱彦陪同参加了相关活动。(研究生教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