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结项通知
根据学校要求,2018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按原计划进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金项目(中期检查未通过和予以撤销的项目除外):
1、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
2、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项目
3、专业学位研究生群体活动项目
注:2018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于2019年4月结项。
二、结项材料
1.材料内容:
完整内容应包括:项目申请表(立项时提交,现用于存档)、结项报告(详见附件)、结项成果(含调研论文、研讨记录及其他相关成果。如果有要求发表文章的项目,必须在结项材料中附已发表文章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和封底)和项目开展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发票。项目申请表、结项报告均需指导老师签字。
2.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应正反面打印,A4纸,1.5倍行距,正文用小四宋体,标题格式自定。
(2)为方便存档查询,提交的结项材料应装订成册。请以学校发布的“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结项材料,为首页,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表—结项报告—结项成果——发票(粘贴于空白A4纸上)。
(3)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发票仅需提供原件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另,请填写创新项目结项成果统计表(电子版)。电子文档材料(包括电子版结项材料和成果统计表)请于10月31日前发至chuangxinxm001@163.com,邮件名称为:2018年创新项目结项+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4)长宁校区研究生请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31日(周三)下午13:30—16:30提交至研究生创新事务中心(韬奋楼218教室旁,钟楼下)。松江校区研究生请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31日(周三)下午13:30-16:00交至明实楼240室。
三、评审与经费
1.所有项目均纳入结项评审,同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审答辩。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做好相关准备。
2.项目通过评审、答辩的,学校下拨剩余经费。具体下拨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项目材料封面.doc
2、结项报告.doc
研究生教育院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