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袁辉发布时间:2018-09-12浏览次数:2929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085工程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秋季研究生海外留学、实习项目(含留学、访学、交换生、海外实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的资助申请与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研究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获选者可得到最高金额为30000元人民币的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且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实践能力、优秀的外语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委托培养、在职生和定向生除外);

2. 20189月前完成赴境外留学、访学、交流、海外实践以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且上述活动与本专业学习具有关联性;

3.项目已获国家、学校(含学院、学科等)其他资助的,不再受理其本项目下的资助。

二、申报材料

(一)附件纸质《申请表》一份,经由导师与所在学院审核。

(二)海外留学、访学、交流、海外实践以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的证明材料。

1.留学与访学

1)成绩单复印件;

2)攻读学位证书所获证书复印件;

3)所持护照盖有中国边防出 、入境章页的复印件等(证明出境和入境);

4)除上述必须提供的材料还可以提供实习小结、实习鉴定、邀请函、访学成果、调研报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2.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者,必须提交邀请函、参会论文、会议论文集和与会照片等相关材料。

(三)研究生海外学习研究总结(电子版)及海外实习期间的典型照片2张。

(四)2018年秋季海外学习资助申请信息表(电子版)。

请有意申请者于201892811:00之前将上述材料以大号信封封存,交研教院中外合作办学办公室(小白楼102室)。信封请注明:2018年秋季学期海外留学奖助基金申请+学号+姓名+专业。

上述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p_ecupl@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8 年秋季学期海外留学奖助基金申请+学号+姓名+专业”,附件为所有文件的压缩包,附件名称为:“学号+姓名+专业”。

三、其他问题

1.无法提供成绩单或结业证书的,可以提供成绩单网上截图或结业证证明,待收到正式文件后替换。

2.申请人在20189月前完成赴境外留学、访学、交流、海外实践以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未返回学校的也应提交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学生视情况放入下一年度资助计划。

 3.欢迎申请人提供有关境外大学的课程简介、项目指南等相关材料。申请人有任何意见与建议的,可以与研究生教育院中外合作办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1-62071092   长宁校区小白楼102

研究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申报相关附件.zip

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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