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办法》(详见:东方法学网-学位工作栏目-下载中心子栏目),我校组织有关检测工作,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须延期答辩;复制比在15%——30%的,学位申请人须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符合答辩要求的,方可参加答辩。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提交办法
请2018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人
1.登陆学位论文评审系统(http://lwps.ecupl.edu.cn)。用户名与密码同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未在管理系统启用的,用户名为学号、学位申请号,密码为8位出生年月日)。
2.点击“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有异议的,请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修改(与该主系统信息同步)。
3.点击“学位论文上传”,填写论文基本信息,并上传学位论文定稿的“双盲”电子版。
论文定稿的电子版指一个word文件(因系统原因,本次调整为收取word版本),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可以直接打印供评审和答辩用。电子版格式与内容,明显不符合学校学位论文要求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有关要求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指导说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
“双盲”,指隐去作者、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主要在封面、中英文摘要、后记、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发现电子版中存在个人信息,明显影响评审客观、匿名等要求的,以违纪作弊论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
4.学校评审工作,拟将通过系统对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评审。请予以高度重视。
二、其他说明
1.学位论文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由于系统初步使用,导师暂不需要在系统操作。
2.学校检测系统采用的是中国知网系统,相关说明可自行上网查询。
3.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学术规范,按时提交论文;未参加检测者,将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检测工作与“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无关,所有学位申请人必须参加检测。
4.学位论文评审系统拟于
5.检测结果届时可在论文评审系统查询,一般在指定节点后4个工作日。
6.论文评审系统问题,请联系系统开发公司郑老师 13122380757;学位工作问题,请联系吕老师 62071633。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