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院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张新娴发布时间:2018-09-18浏览次数:220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华政办〔2018〕217号)要求,结合研究生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全日制研究生

(一)中秋节

9月24日(周一)放假,与周末(9月22日、23日)连休,共3天。放假期间的课程,请相关教师自行安排补课,学校不再统一安排。

(二)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上课,补星期四课程;9月30日(星期日)上课,补星期五课程。9月29日、9月30日班车安排与星期四、星期五班车安排相同。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同全日制研究生。

10月13日(星期六)开始正式上课。

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9月24日放假,10月1日至7日放假。相关课程顺延,请相关教师自行安排补课,学校不再统一安排。

(二)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调整安排由MP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节假日期间,各位同学请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应按规定及时报告辅导员和相关老师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