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第十三期法律助理项目总结表彰大会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1647

10月19日下午,第十三期法律助理项目总结表彰大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基石厅隆重举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张晓立同志、我校副校长张明军教授、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教授、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史红光、张勇教授、江浙沪皖26家法律助理接收单位政治部的领导和带教老师代表,第十三期全体法律助理等300余人出席会议。大会由洪冬英主持。

首先,史红光对第十三期法律助理项目作了总结。他指出,今年的法律助理项目有了新的进展:第一,项目认识有了新提高、新发展、新共识。第二,学生积极推进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第三,学校积极确立规范,促进交流,提升品质。第四,实践单位不断加强管理,重视指导,讲求实效。在合作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我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法律助理项目获得一致好评。

  

 

张勇宣读表彰决定,主席台上就座的领导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26家优秀组织单位,周欣等64名优秀带教老师,吕鼎等87名优秀法律助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邹晓童和邹志超同学分别作为研究生和本科生优秀法律助理代表上台发言。她们分享了在法律助理项目中的实习体会、收获和成长。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文忠同志作为优秀组织单位代表发言。他分享了金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律助理项目的理念:始终坚持人才培养,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工作建设,围绕需求导向,力求让法律助理带着理论来,揣着问题想,带着能力走,注重对法律助理的管、领、化,使法律助理在实习中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张晓立在讲话中指出,法律助理项目作为上海法院落实国家教育部、市政府关于“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的重要举措和加强司法战线后备人才发掘、培养、储备的重要平台,经过十三年的运作和经验积累,法律助理项目规模从小到大,机制从探索到成熟,实习区域由上海市扩展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实习对象由研究生拓展到本科生和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已经相当成熟和完善。他充分肯定了本期法律助理项目的成效,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化与我校交流合作,携手共进,努力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法律人才,为上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最后,我校副校长张明军教授发表讲话,他指出,法律助理项目一直是我校的品牌项目,具有广泛影响力。他分享了对法律助理项目的感想:第一,真心投入,真情付出是项目取得成功的根本。第二,科学管理,不断创新是项目成功的关键。第三,职业起步,学习收获是项目取得成功的保障。他指出第十三期法律助理项目虽然结束,但对于项目的巩固和创新仍然需要持续发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人才培养新方法新模式进一步提炼推广和复制,让同学们从中受益。法律人才培养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一定能结出更好更美的果实,在新的时代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成就,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