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33号),为了确保进博会开幕式和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调整进博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作如下通知:
将11月5日(周一)调整为休息日,相应将11月3日(周六)调整为工作日,上周一课程;将11月6日(周二)调整为休息日,相应将11月11日(周日)调整为工作日,上周二课程;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1月3日(周六)和11月11日(周日)的课程停课,相应顺延一周结课;公共管理硕士11月3日(周六)和11月11日(周日)的课程安排以MPA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