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2018级法律(法学)涉外高端法律创新人才实验班校内外导师见面会在我校交谊楼第三会议举行。研究生教育院党委书记刘丹华以及创新实验班校内外导师和全体实验班同学出席本次见面会。见面会由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史红光主持。
2017级创新实验班汪佳雨同学向2018级新生介绍其一年来的学习经验和体会,他认为学校上海市律协联合开展的创新实验班项目,在课程设置、导师配备、活动安排等方面都与普通班有很大不同,通过一年的学习,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都有了较大提高。他还提醒实验班新生同学,要分清主次,处理好学习与实习的机会。
2018级创新实验班同学吴子彦将其父亲给予其的三点学习建议分享给各位同学。第一,戒骄戒躁,谦虚好学:对于曾经取得过的荣誉与奖项,我们不应沾沾自喜,在与导师的相处过程中做到端正态度,尊重导师;第二,勤于思考,追本溯源:对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研究,才到回到理论的根源,才能做到不断进步;第三,合理规划,追求高效:我们应当善于规划利用时间,给每个时间段分配不同的任务。
彭溆老师在交流发言中表示研究生需要经历体验与探索两个阶段,各位同学应当体验生活与学习中的变化,研究生与本科生相比在课程、导师及实践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变化,需要同学快速适应,并进行合理自主安排。她提出最好的学习伙伴是自己,需要同学们不断提升自学能力,需要同学们探索自身,明确自己喜欢什么,未来的职业规划,做到自己做选择。
王迁老师的发言围绕“学习在先,实践在后”这一观点展开。他指出,创新班是培养方式、培养模式的创新,而不是培养规律创新,任何时候都不应当削弱基础理论的学习,他建议实验班的同学第一学年先留在学校学习,将学习专题化,做到研究性学习与深入学习。他认为,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个关键点在于运用法律解释规则与方法合理解释法律,而这样一种能力需要在学校培养。培养对于法律的合理解释能力后,再到实务部门历练。他要求同学不要盲目实习,应该带着问题实习,同时也要在实习中发现问题,为自己的毕业论文选题做好准备。
梁立新律师在发言中希望创新实验班同学应以应用为导向,同时重视理论知识引导;以目标为导向,给自己预留更多的未来空间选择,将自己的目标定位成法律人,努力成长为身心健康、性格饱满、有所作为的青年。
会议最后,刘丹华代表研究生教育院发表讲话,她向在座的校内外导师与创新班同学深层次介绍了创新实验班的主要经验:一是,精心设计培养方案,打造品牌实务课程;二是,实行双导师制,最大限度发挥校外导师作用;三是,组织学术与培养活动,丰富培养内容;四是,构建有序组织机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她要求导师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总要求,实现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和思想道德素养同步提升。将把导师要充分发挥的介绍加深了同学对于创新班的了解,同时便于导师更好地指导学生进行学习。她希望创新实验班的同学充分利用两年的学习时间,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将来的职业选择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创新实验班校外导师见面会在校内外导师与同学们的积极参与下取得圆满成功,让导师与学生双向亲密接触的同时,极大地鼓舞了同学们的学习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