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采集学位证书数码照片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18-11-03浏览次数:5094

为做好我校2020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证书数码照片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数码照片采集对象

1.预计2020年上半年毕业的2017级三年制、2018级两年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2.其他个别需要补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采集方式

数码照片采集采取集中拍摄和自行前往拍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集中拍摄

1.长宁校区

时间:11月24日(周六)9:00-16:30。

地点: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河东教学楼105、106、107教室。

拍摄顺序安排:

1)9:00-10:30    法律学院

2)10:30-11:30   经济法学院

3)12:00-13:00    国际法学院

4)13:00-14:00    刑事司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研究生教育院(英文硕士)

5)14:00-16:30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其他个别需要补拍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为提高效率、避免拥挤,请以上学院的研究生尽量按顺序参加数码照片采集。

2.松江校区

时间:11月25日(周日)13:00-16:00。

地点:龙源路555号松江校区明法楼西楼B101室。

拍摄顺序安排:

1)13:00-14:00    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发展学院

2)14:00-15:00    外语学院、商学院

3)15:00-16:00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其他个别需要补拍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为提高效率、避免拥挤,请以上学院的研究生尽量按顺序参加数码照片采集。

(二)自行前往拍摄

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集中拍摄的同学,请在2018年12月30日前自行前往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拍摄照片。

采集机构: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

采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交通指引: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2号口出沿四川北路向北约150米)

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不清楚自己是否已拍照的同学可致电咨询)

三、注意事项

1.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现场收取拍摄费,在学校集中拍摄的收费标准为15元/人

2.参加数码照片采集者须带好第二代身份证(留学生须带护照)和学生证。

3.照片电子版将由该摄影公司统一提供给学校,个人无须领取照片。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