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研究生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做好在线毕业审核的准备工作,实现培养和学位管理的贯通,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华政办〔2004〕18号通知颁发,华政办〔2014〕176号修订)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7级二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法本法硕、金融硕士、翻译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
二、考核说明
1.对入学以来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2.本次中期考核重点为审核完成培养计划情况。
研究生应认真总结,参照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办法,以便及时查缺补漏。
三、具体程序
1.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前登录旧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提交。
2.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中期考核学生维护”:如实填写“主持和参与课题情况”“中期小结”;“其他信息”包括应修学分情况、外语通过情况、论文发表情况和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情况,根据系统数据和科研登记情况生成。
3.对于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已经布置填写书面版《中期考核表》的,不需要在线重复填写,只需登录系统核实所修课程和学分即可。“中期考核信息查询”模块可下载《中期考核表》,是否打印提交由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具体通知。
4.研究生提交后,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需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线(书面)审核。
四、注意事宜
在规定时间未网上提交中期考核的,视为中期考核不通过,终止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