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晚,“刑民交叉的法律程序适用”诉讼法学博士生论坛在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第三会议室顺利举行。出席本次论坛的有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东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余剑、法律学院教师刘东以及诉讼法学2018级博士研究生冯元新、李轲、陶焜炜、孔祥伟。论坛由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主持。
博士研究生冯元新从被害人私权保护的角度探讨刑民交叉案件中的请求权基础、诉权以及法律的冲突,提出应当赋予被害人程序选择权;博士研究生陶焜炜从“刑民交叉”案件中的证据互认切入,探讨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证明的不同的机制,并讨论了在刑事案件中因证据不足认定无罪,则衍生的赔偿责任处理的问题;博士研究生孔祥伟从“先刑后民”原则与例外为角度,探讨了先刑后民、刑民并行、先民后刑在刑诉法上的定位以及对它的立法展望,并讨论了刑民并行的案件,比如经济纠纷案件,最高法院严格限制刑民并行的案件处理,限制对法律关系的认定,防止其异化为“以刑促民”的侦查工具;博士研究生李轲从“刑民交叉”案件中司法实务问题的研究为切入点,讨论了刑民交叉案件中出入罪的问题,并思考了新型犯罪中刑民立法的不同步、刑民交叉的界限与虚假诉讼的问题。
余剑法官点评中支出,“刑民交叉”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话题,因此,在选题之中应当针对一个具体的问题,穷尽所有研究方法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林东品主任在点评中讨论了,刑民交叉案件中出入罪的辩护问题。
本次诉讼法学博士生论坛顺利结束,创新了我校诉讼法学博士生的培养模式,对于诉讼法学科的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