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危红波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7242

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2005] 1号)的精神,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基础性或应用性课题开展研究,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现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华政办〔2015321号)将2019年度的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距离毕业一年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人须是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项目申请人可以是研究生个人,也可以是研究生团队,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研究生团队申请的,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并以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其中,申请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的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三)一名研究生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同一名研究生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

(四)未能通过2018年度创新项目结项考核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2019年度的创新项目。

(五)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须提交关联课题研究综述,并附已发表的关联课题研究成果,已经开题的研究生还应当提交开题报告。

二.项目资助时间

项目资助时间截止到20191030日,逾期不能结项的,终止资助,剩余资金不予下拨。

三.项目分类及资助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鼓励博士研究生选择创新性高、意义重大的研究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资助博士研究生参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内外访学等活动。该项目每个资助1000030000,分设一、二、三等。

(二)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项目

鼓励博士研究生结合所学专业或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形成逻辑严密、观点鲜明、分析透彻的学术论文。本项目成果分为发表(字数不少于6000字)和非发表两类。对于申请发表类别项目的优先立项和资助。每个资助500015000元,分设一、二、三等。

(三)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

鼓励研究生结合所学专业或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社会调查,形成逻辑严密、观点鲜明、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本项目成果分为发表(字数不少于6000字)和非发表两类。对于申请发表类别项目的优先立项和资助。每个资助500015000元,分设一、二、三等。

   (四)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项目

    鼓励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资助开展案例研判、学术论坛、学术辩论赛等群体活动。重点资助跨学科、跨校、跨班级的学术活动项目。每个资助500015000元,分设一、二、三等此项目,应以班级或社团名义申报。有固定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项目。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群体活动项目

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群体性的学术和实活动。每个项目资5000-15000元,分设一、二、三等此项目,应以班级或社团名义申报。有固定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项目。

四.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群体性创新项目(含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群体活动项目)重点在以下各类活动中进行立项,项目名称自拟,其他自选优秀项目也可申报:

         1、专业能力赛事类

      (1)模拟法庭

      (2)模拟仲裁

      (3)模拟商务谈判

      (4)模拟立法听证

      (5)法律文书写作大赛

      (6)演讲、辩论大赛

      (7)其他实务技能大赛

        2、交流和能力训练类

      (1)研究生学术论坛

      (2)研究生实务训练

      (3)案例研讨活动

      (4)读书交流活动

(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学校从2019年开始,所有研究生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系统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步进行,现就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如下:

1201812129时起开放系统填报,1226日中午11点关闭系统填报;

2、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项目申请应用”, 在“201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申报”中相应版块填写好相关信息,上传附件(填写完整信息的项目申报表一)后,请点击“保存”,并请进入“已申请项目”栏,点击“提交”,方可进入下一步审核;

3、所有项目均需在系统内填写申报材料,未按时提交审核视为未申请;

(三)填写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一和申报表二:

1、项目编号和项目序号均不用填写;

2、务必确保申请项目类别准确,具体分类参见通知第三项的分类子项目。分类不准确,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无效,不纳入评审;

3、申报表一用于存档,相关信息应填写完整。申报表二用于匿名评审,申报书中不得有课题组成员、指导老师等信息,否则项目申报无效;

        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应提交开题报告、与申报课题有关的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综述(开题报告、已发表文章等需要隐去作者、指导教师信息)。

    (四)研究生教育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名单及资助额度;

(五)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请书开展工作,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期报告,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字材料报研究生创新事务中心;

(六)项目立项后,下拨资助总额的60%资金(本部分资金使用,按照我校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监管),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开展进度下拨剩余40%资金;

(七)长宁校区研究生请将书面材料:项目申报表一(一式一份)和项目申报表二(一式两份)1226日(周三)下午13:30—16:30提交至研究生创新事务中心(韬奋楼218教室旁,钟楼下)。松江校区研究生请将书面材料:项目申报表一(一式一份)和项目申报表二(一式两份)1226日(周三)下午1330-1600交至明实楼240同时将电子材料:项目申报表一项目信息登记表发送至chuangxinxm001@163.com(邮件名称为“项目类别+学号+姓名”);

(八)装订要求:材料无需另加封面、塑料外壳或其他通知规定以外的附件,只需按申请表填写完整后打印装订即可,每份申报表内容控制在15页以内。

附件1各类项目申报表.rar

附件2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信息登记表.rar

  

                                                                           研究生教育院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