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硕士学位论文成果遴选出版的通知

发布者:吕春辉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2439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反映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成果,研究生教育院组织2018届硕士学位论文成果遴选出版工作。

一、遴选标准

1.参选范围包括201710月—20187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

2.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应为良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学位论文。

3.学位论文成果,指与学位论文相关,为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能够体现学位论文精华,独立完整,符合期刊发表要求的论文。避免浅尝辄止、学位论文缩略版等情形。

4.欢迎选题、内容、类型等有创新性、有代表性、与社会现实紧密相关的论文,特别是专业学位中以案例、调研为主要的内容的学位论文。

二、工作流程

1.实行学院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鼓励投稿,择优录用。学院推荐工作另行组织。

2.根据编辑规范、参考格式(附件1.2)修改,字数不超过10000字,修改后须经导师审定,并附500字左右评语。

3.填写《硕士学位论文成果遴选出版申请表》(附件2)。

4.请于2019220前将论文(含导师评语、申请表电子版发到学位办邮箱:xwb_ecupl@126.com 。邮件标题为:姓名+投稿,论文附件标题为:姓名+论文名称,申请表附件标题为:姓名+申请表。

经学院推荐,已提交申请表的,不再提交申请表。

5.学位办将根据论文质量、选题情况、专业情况等,拟每年遴选40篇论文结集为《鹿鸣集》出版。(根据选编需要,部分论文也可能下一两年出版。)

6.论文获收录的作者,将稿费400元,文集1册。

联系人:学位办吕老师 62071633

附件1编辑规范.doc

附件2参考格式.doc

附件3硕士学位论文成果遴选出版申请表.doc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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