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在校研究生司考和法考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学院(教育中心):
为了解我校研究生学业水平,现需统计我校在校研究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对象
正常学制内的在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和港澳台生)。
二、统计考试类型
1、国家司法考试(2018年以前);
2、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
三、统计成绩范围
1、国家司法考试(2018年以前)360分及以上者;
2、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客观题180分及以上和主观题108分及以上者。
低于以上分数的成绩不再统计。
四、网上登记
请各学院(教育中心)督促已经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研究生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我的学业水平申请”模块进行“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可同时核对或登记外语水平通过情况)。后续,上述数据将作为基础性数据纳入对学生学业水平综合认定。
请各学院(教育中心)认真统计学生通过情况并按要求填写附件表格,于2019年1月7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yjypyb@163.com
联系人:危红波 联系电话:62071815
研究生教育院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