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及注册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秦卫俊发布时间:2019-01-14浏览次数:5428

依照本校校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自2019225日至2019630日,共计十八周(第十七、十八周为考试周)。研究生教育院兹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研究生开学及注册安排如下:

一、注册范围

本通知所指在校研究生范围包括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和全部延期毕业研究生。

在校及延期毕业MPA研究生开学与注册安排由MP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在校留学生开学与注册安排由国际交流处另行通知。

二、注册前网上信息填报与确认

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hall.ecupl.edu.cn;用户名为学号、默认密码为八位出生日期),点击“我的学籍”模块,如实更新个人信息,特别是照片信息和个人联系信息。

三、报到和注册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籍注册采用校园卡电子注册和研究生证盖章注册“双注册”制。办理注册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自助注册用)、一卡通(人工注册用)和研究生证(辅导员盖注册章用)等证件。

(一)基本学制内的在校研究生

1.全日制研究生

1)长宁校区

长宁校区研究生应于2239:0022416:00(晚上21:00-早上7:00系统关机)通过40号楼门厅右侧带摄像头的自助服务终端(左侧自助打印终端仅可用于自助打印)完成自助电子注册。当自助注册终端设备繁忙时,研究生可于2249:00-15:30凭本人身份证、一卡通到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21号楼101室)进行电子注册。办理电子注册后,224日当天可凭本人研究生证到各学院(教育中心)研究生辅导员处报到,并办理研究生证书面注册盖章事宜。

自助电子注册操作流程:在首页选择自助业务办理模块将身份证放置在读卡区选择身份证登录点击账户登录选择学生注册进行人脸识别识别成功即完成电子注册。

自助电子注册注意事项:①所有需要现场注册的在校研究生均可使用自助设备进行注册。②对于不能在注册日注册的研究生,可通过自助服务平台进行现场补注册。③对于欠费的研究生,需通过人工注册通道办理相关手续。④识别不成功的研究生,请到培养办公室21号楼101室)进行人工注册。

2)松江校区

松江校区研究生应于2239:0022416:00(晚上21:00-早上7:00系统关机)通过放置在松江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的自助服务终端(集英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终端仅可用于自助打印)完成自助电子注册。也可于2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30凭本人身份证与一卡通到集英楼一楼大厅通过完成电子注册。办理电子注册后,224日当天可凭本人研究生证到各学院(教育中心)研究生辅导员处报到,并办理研究生证书面注册盖章事宜。

2.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第一次上课当天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完成学籍注册。无法通过人脸识别注册的可到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21号楼101室)进行注册。

(二)延期毕业的在校研究生

采用网上注册模式。即22415:00前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注册申请”模块提交网上注册申请,由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进行后台注册审核。

(三)不在校研究生

1.在国(境)外留学研究生

在国(境)外留学的研究生视同在校已经进行注册,不需要另行注册。

2.在国(境)外留学已返校的研究生

请通过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申请”申请返校登记。完成申请审核后请携带学生证到各学院(教育中心)辅导员处加盖注册章。

3.其他不在校研究生

在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申请”申请复学,按照复学学籍变动手续完成学籍变动手续后,再携带研究生证到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报到,并办理书面注册盖章事宜。

四、注意事项

1.请假与暂缓注册

在校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的,应在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申请”申请请假,提交申请后打印相应的请假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向所在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请假,申请暂缓注册。暂缓注册申请须凭有关证明并获准。在校生申请暂缓注册未获批准而不到校注册的,做旷课处理。

获准暂缓注册研究生应在学期第三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集中注册手续,并在集中注册日之前完成注册前需完成的事宜。集中注册事宜另行通知。

2.未注册人员处理

在集中注册后,经公示,无特别情况仍未完成学籍注册的研究生,丧失注册资格,并无权使用一卡通账号,无法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停止享受在籍研究生的各项待遇。作退学处理后,注销一卡通。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2019学年校历.pdf

2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自助注册操作说明.doc

  

  

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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