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
拟立项名单的通知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2018年12月我校开展了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广大研究生积极响应,申报热情高涨,研究生教育院共收到569份申请材料。根据申报规则,因部分项目申报材料出现指导教师或项目组成员信息,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均未纳入评审程序。
为保证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公正性,研究生教育院组织了20余名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匿名评审,决定将15个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18个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项目、14个研究生群体性学术活动项目、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群体活动项目、195个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列入拟立项名单,并于2019年1月16日至1月18日进行了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
请进入拟立项名单的项目负责人填写“ 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承诺书”,长宁校区研究生请于2019年3月6日前提交至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21号楼101室),松江校区研究生请于3月6日下午13:30-16:00,提交至综合事务楼南楼325室,完成立项手续。不提交者,视为放弃申请立项。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首期资助金额将于3月进卡(发放资助金额的60%),后期经费视项目开展情况另行下拨。
研究生教育院将加大对创新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对中途退出、项目开展不力、效果较差的项目追缴已下拨的资金。请项目负责人、参与人根据附件中项目资助细则和考核要求,确保项目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3:创新项目考核要求.doc
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