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相关工作通知

发布者:吕春辉发布时间:2019-03-05浏览次数:3575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就我校2019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我校在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在20199月前,申请人已公开发表或出版至少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应在3000字以上(合著的,署名顺序应为前三人)。

(三)在20193月前,申请人须已完成我校相关课程学习并通过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且申请人通过的学位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在六年有效期内。

(四)在20193月前,申请人须已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申请人通过的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在六年有效期内。

(五)申请人通过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六年内有效,即参加本次申请的申请人,其每一门合格成绩必须是2012年及以后取得。(说明:申请人如有某门合格成绩超出有效期,不能参加本年度论文答辩申请,须重新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后才能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二、论文答辩阶段工作总体安排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根据上述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自查,如已符合条件,即可向我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应根据我校此项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我校后续具体通知,按要求完成论文答辩阶段所有程序。总体安排如下:

(一)35320,申请人论文答辩申请材料准备、自查、提交。

(二)4月,陆续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导师安排、各专业论文开题报告会安排。各专业预计于5月份开始举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申请人须做好开题报告会的相关准备,主动联系导师,认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

(三)5月至9月,申请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须最迟于9月上旬定稿。

(四)10月,申请人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参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五)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申请人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三、论文答辩申请有关事项安排

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缴费、采集数码照片等事项,由我校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各项考试成绩、科研、缴费等信息和材料,公布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

(一)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选报表》1份。专业选定后不得更改。

③国内外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至少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科研成果应在3000字以上(合著的,署名顺序应为前三人)。(说明:关于科研成果材料,如本次不能提交,申请人须于914提交至学位办,且914所提交科研成果还需满足作者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的要求,未通过科研审核不予答辩。)

④缴纳学位申请、论文指导和答辩费凭证(票据)。

2.申请材料提交采取现场提交和邮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201931920日,上午8:45-11:30,下午1:30-5: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材料的地点: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

邮寄申请材料的时间及要求:2019320日前邮寄或快递到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逾期不受理。信封上注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字样。

(二)缴纳学位申请、论文指导和答辩费

缴费说明如下:

1.手机网上缴费

时间:201938320

缴费金额:8000

①微信关注公众号“华东政法大学财务处”,点击“在线缴费-校园安心付缴费”。

②首次登录请先注册,登陆后进去“报名缴费”模块。

③选择缴费项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费”。

④根据提示补全相关信息。

⑤确认信息后,选择微信钱包、银联任一缴费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2.电子票据开具、下载

①进入以下界面申请开具电子发票。(目前仅支持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进入以下界面下载已开具的电子发票,通过分享方式可留存文件。

(三)学位证书数码照片采集

申请人须于20199 14日前,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数码照片拍摄。

1.拍照指定地点:新华图片社- 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2.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3.具体地址及路线: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212108室,可乘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从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向北走150左右。

4.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不清楚自己是否已在该拍照指定地点拍摄数码照片的同学可致电查询)

5.关于拍照的其他说明:拍照时告知工作人员照片用途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位证照片);带好第二代身份证,现场填好身份证号、姓名等基本信息;现场收取拍摄数码照片费用;照片电子版将由该摄影公司统一提供给学校。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往年已申请延期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无需再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须关注我校今年7月份将发布的2019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届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参加下半年的论文答辩。

(二)我校将会在研究生教育院网站(东方法学网)“学位工作”栏发布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申请人务必密切关注。

(三)现场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的具体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十七号楼101室(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邮编为200042。联系电话:62071911

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doc

附件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选报表.doc

附件3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doc

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doc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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