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研究生补注册通知

发布者:秦卫俊发布时间:2019-03-08浏览次数:1362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成注册手续的在校研究生按以下方法完成补注册手续。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长宁校区在校研究生

31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服务设备(位于21号楼101室)完成自助电子注册。办理电子注册后,凭本人研究生证到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报到,并办理研究生证书面注册盖章事宜。

因欠费无法通过自助注册设备进行注册的,请先行到六三楼二楼财务处完成缴费,然后到21号楼101室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进行注册(需出示一卡通、学生证)。

2.松江校区在校研究生

313日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到学生服务中心(学生综合事务楼中楼109-111室),通过刷卡方式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办理电子注册后,凭本人研究生证到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并办理研究生证书面注册盖章事宜。

松江校区在校研究生也可到长宁校区办理电子注册手续。

MPA公共管理硕士注册由MPA公共管硕士教育中心具体负责。

研究生补注册期后仍未完成学籍注册的,将启动取消学籍网上公示程序。公示期间仍不注册的,丧失注册研究生之资格。无权使用校园卡账号,无法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停止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取消学籍后,注销校园一卡通。

  

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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