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人员参与考研辅导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19-03-12浏览次数:2531

近期,学校发现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以所谓考研辅导的名义公开发布不真实信息,误导考生、危害考生利益,损害学校声誉,甚至有些教职工及个别在校学生参与相关培训机构的考研辅导活动。为确保正常招考秩序,保护考生利益、维护学校声誉,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广大教职工和在校生充分认识参与考研辅导活动的危害,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抵制各类考研辅导活动,共同坚决制止考研辅导活动蔓延。并重申如下: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备;严禁任何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如违反规定的,将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57090300

华东政法大学监察室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