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位申请人:
为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答辩阶段工作基本要求安排如下,请二级学院参照执行,学位申请人根据所在学院具体安排提交有关材料。
一、答辩时间以及提交学位论文、学位申请材料时间
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应于5月20日-6月3日之间完成;学位申请人应在4月30日前向二级学院(教育中心)提交学位申请材料以及学位论文。
各二级学院(教育中心)应做好具体安排和通知,学位申请人以二级学院(教育中心)具体安排为准。
二、提交材料的一般要求
1.学位论文
根据学院(教育中心)安排,拟采用纸质版学位论文进行学院层面双盲评阅送审的,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11本纸质版学位论文,其中3本纸质版学位论文用于学院层面的双盲评阅送审;硕士学位申请人提交8本纸质版学位论文,其中2本纸质版学位论文用于学院层面的双盲评阅送审;盲审学位论文的打印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博士学位申请人其余8本、硕士学位申请人其余6本常规打印的纸质版学位论文,用于答辩阶段。
拟采用学校学位论文评审系统进行学院层面双盲评阅送审的,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交8本、硕士学位申请人提交6本常规打印的纸质版学位论文,用于答辩阶段。
2.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学位申请人到二级学院(教育中心)领取《学位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只申请毕业答辩者,请勿填写。
要求:粘贴照片,并按要求填写封面及第1页到第7页相关事项(成绩管理部门不需盖章),填写完毕后需经导师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
3.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
博士学位申请人还需到二级学院领取《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并按要求填写。
三、其他
(一)学位论文格式
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学位论文必须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规定。
供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的打印要求:封面和内封不要打印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后记、独创性声明不要装订;本人在读期间科研成果页可以装订,但不要出现本人姓名。打印在封面上的学号请务必书写正确,如因学号错误,造成论文送审出现差错,后果自负。在论文中不能出现学位申请人姓名和导师姓名,一旦发现,将取消学位申请人的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二)关于补拍毕业、学位证书数码照片
个别未拍摄学位证书用数码照片的学位申请人,请于4月30日之前完成拍摄。
拍照指定地点: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路线: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可乘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从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向北走150米左右。
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不清楚自己是否已拍摄数码照片同学可致电查询)
要求说明:
1.带好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
2.拍摄费现场收取。
3.拍照公司会将照片提交给学位办,学生不须提交照片。
(三)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
答辩结束后,因归档需要,所有申请人须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上传指定系统,授权页需要扫描上传。具体通知将于5月底公布。
学位办联系人,伍老师 62071911;各学院联系人为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