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位博士研究生:
依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工作于即日起开展。
2017、2018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人 |
博士生填写学业评价申请表提交至各学院、中心,并在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科研成果登记 | 6月5日前 | 博士生、学院、中心 |
导师组开展学业评价,确定排序后报学院、中心 | 9月25日前 | 学院、中心 |
1. 学院、中心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学业奖学金等级公示 2. 接受、处理异议 | 9月27日—— 10月7日 | 学院、中心 |
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上报学业奖学金等级汇总表 | 10月9日前 | 学院、中心 |
1. 评审办汇总、审核上报学业奖学金等级 2. 评审办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 评审办接受、处理异议 4. 将结果报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 10月9日—— 10月15日 | 评审办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的相关文件包括:
1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2.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若国家或学校出台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新办法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_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申请表.doc
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