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办法》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春季研究生国(境)外交流(含留学、交换学习(学校发布)、海外实习和2019年寒假短期项目等)的资助申请与评选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获资助者可得到最高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的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且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实践能力、成绩优异及良好的国际交往能力(委托培养、在职生和定向生除外)。
2. 2019年3月前完成赴国(境)外留学、交换学习(学校发布)、海外实习和2019年寒假短期项目且上述活动与本专业学习具有关联性。
3.研究生已获国家留基委资助和合作院校Erasmus+项目资助的研究生本次不再资助。
二、申报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申请表》一份,经由导师同意后由所在学院同意盖章。
(二)参加留学、交换学习(学校发布)、海外实习和2019年寒假短期项目还需分别提供:
1.申请留学与交换学习(学校发布)
(1)成绩单复印件;
(2)攻读学位证书所获学位证书复印件(仅攻读学位提供);
(3)所持护照盖有中国边防出 、入境章页的复印件或相应证明;
(4)除上述必须提供的材料还可以提供实习小结、实习鉴定、邀请函、访学成果、调研报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2.海外实习和寒假短期项目
所持护照盖有中国边防出 、入境章页的复印件或相应证明;
(三)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总结(电子版)及期间的典型照片2-5张(照片应单独电子版作为附件)。
(四)2019年春季学期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五)请有意申请者于2019年5月22日11:00之前将上述所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以大号信封封存,交研教院中外合作办学办公室(小白楼102室)。信封请注明:2019春季学期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学号+姓名+专业。
(六)上述申请所有材料电子版应同时发送至jp_ecupl@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年春季学期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学号+姓名+专业”,附件为所有文件的压缩包,附件名称为:“学号+姓名+专业”。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完成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批后提交材料;
2.申请表请正反面打印,表中总结请注意总结凝练,保持表格格式;
3.欢迎申请人提供有关境外大学的课程简介、项目指南等相关材料。申请人有任何意见与建议的,可以与研究生教育院合作办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1-62071092 地址:长宁校区小白楼102室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交流资助申请相关附件.rar
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