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伍文英发布时间:2019-05-30浏览次数:2056

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位申请人:

现将答辩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打印提交“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答辩管理-我的学位自助-学位信息采集,点击页面下方“报表打印”(或者学位上报管理-学位上报信息学生维护,页面下方“报表打印”),学生本人签字,6月5日前提交给学院,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

填写说明,参见年初《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yjsy.ecupl.edu.cn/2019/0116/c3811a99632/page.htm

注意事项如下:

1.学位上报方式包括学历博士、学历硕士(指学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我校具体包括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请勿选错。

2.常见问题:“专业学位领域名称”选“无专业领域”;“工作单位性质类别”未确定的,可选“其他”;“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目前我校均为“否”;“学位类别”为具体的学科门类和层次。比如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管理学硕士、管理学博士、经济学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等。

3.已在系统提交信息,需要修改的,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审核不通过,修改后再重新提交。

二、学位论文归档

学位论文归档是学位授予中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国家、上海市、学校建立了多层次、多环节的对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对抽检评审不合格的论文,将进行通报、约谈、减招、停招、撤销学位等措施。归档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书面版将用于国家、上海市、学校等各层次的送审,所有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学位论文归档工作。

学位申请人应当根据答辩情况,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学位申请人修改完善后,将学位论文交导师审核并签字;导师审核并签字同意后,学位申请人在答辩后2周内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书面版等材料的归档。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

1.登陆学位论文评审系统。(网址http://lwps.ecupl.edu.cn)

2.点击“学位论文归档”,确认论文基本信息,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

学位论文归档电子版指一个word文件,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后记、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应完整;封面页“论文提交时间”一栏应统一填写为:2019年615日;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为书面签字后的扫描版,应以图片形式添加到文件相应位置,该页作者、导师签名的“日期”一栏应统一填写为2019年615日。

3.请学位申请人在2019年615日前按上述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归档电子版的提交,二级学院集中审核后,审核意见届时可在系统查询。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

(二)学位论文书面版等材料的归档

1.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封面(普通打印)、授权页的书面版用于归档;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的归档书面版2本,一本由学院根据学校档案馆要求归档,另一本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学位办。学位论文归档书面版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规定作常规打印并装订,应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后记、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等;个人信息、导师信息应完整;封面页“论文提交时间”一栏应统一填写为:2019年615日;论文独创性声明页(使用授权页)作者、导师签名的“日期”一栏应统一填写为2019年615日。

2.请学位申请人在2019年615日前按上述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归档书面版等材料的提交,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9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