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各位硕士研究生:
依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规定,2019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业评价工作于即日起开展。
2017、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人 |
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确定与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下称“评审办”)联络人,报研究生教育院 | 6月5日前 | 学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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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学院、中心指导完成科研成果评分(S2); 2. 导师(导师组或指导小组)完成导师评分(S3) 3. 各班级、辅导员完成班级互评分(S4)、社会工作评分(S5)、附加分(S6)评分 | 6月5日 —— 9月18日 | 学院、中心 |
学院计算学生成绩绩点 | 9月19日—— 9月20日 | 学院、中心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 |
学院、中心汇总统计评分并排序 | 9月23日—— 9月26日 | 学院、中心 |
1. 学院、中心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学业奖学金等级公示 2. 接受、处理异议 | 9月27日—— 10月7日 | 学院、中心 |
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上报学业奖学金等级汇总表 | 10月9日前 | 学院、中心 |
1. 评审办汇总、审核上报学业奖学金等级 2. 评审办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 评审办接受、处理异议 4. 将结果报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 10月9日—— 10月15日 | 评审办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的相关文件包括:
1.学术学位:
(1)《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
(2)《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指导意见》
(3)《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表》
2.专业学位:
(1)《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
(2)《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指导意见》
(3)《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表》
若国家或学校出台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新办法为准。
学术学位学业评价相关文件由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发布;专业学位学业评价相关文件由各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各学院及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