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工作纲要》精神,全面准确及时统计我校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促使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现就2019年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与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登记范围
我校全体在籍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历生)入学后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研究生入学之前的科研成果不列入科研成果登记与审核范围。
二、科研成果登记方式
登记采用网上登录方式,学生本人将自己的科研成果录入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ehall.ecupl.edu.cn),在“科研成果成果申请应用”中完成网上登记,并可进行科研成果审核进度、审核结果与复核情况的信息查询。
研究生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八位出生日期)登录问题参见浏览器兼容性解决方案(点击查看)和校外VPN使用须知(点击查看)。
三、科研成果登记须知
(一)论文发表
1.刊物类别
根据论文实际发表的情况所对应的“刊物类别”模块予以确定。具体如下:
(1)核心期刊和增刊
发表的刊物为C刊的,刊物类别优先选择“C刊核心”;发表的刊物不属于C刊,但入选北大核心或者社科核心的,选择“北大核心或者社科核心”;发表在核心期刊增刊的,选择“核心期刊增刊”。
(2)核心期刊和非核心期刊
是否核心期刊的界定以论文实际发表的时间予以确定。论文发表时,刊物是核心期刊的,即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时,刊物是非核心期刊,而发表前、发表后成为核心期刊的,均不予认定为核心期刊。
2.检索情况
对于入选CSSCI期刊的论文,检索情况选择“CSSCI”;论文收录在中国期刊网的,检索情况选择“中国期刊网”;校内刊物等无检索信息的,检索情况选择“无”。
3.论文上传
所有发表的论文均需先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方可进行审核。对于入选中国知网数据库的科研成果,应上传中国知网下载的完整PDF论文文件,无法下载或未及时更新的,应持期刊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对于未入选中国知网数据库的科研成果,应上传含有期刊信息的电子版论文,或拍照、扫描上传(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封底)。
4.注意事项
(1)录用待发表(用稿通知)、作者署名第一单位非华东政法大学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定。
(2)认定为“核心期刊”的范围包括:CSSCI核心期刊(南大版核心)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和集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社科版核心)、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核心)和境外刊物。其中,境外刊物是否为“核心期刊”需参照学校《科研工作纲要》实行个案认定。
对于发表的期刊为核心期刊,但是,该期刊不在核心期刊目录库的,请与培养办公室危老师联系(联系方式见文后)。
(3)期刊发表的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每篇字数应不少于5000字,报纸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字数应不少于2500字;自2018年9月起,期刊发表的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每篇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报纸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字数应不少于1500字。
(二)科研(含竞赛)获奖
1.登记范围
科研(含竞赛)获奖的登记范围包括学术竞赛、社会调研、论文评选等科研类奖项,但奖助学金、体育竞赛、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非学术科研类奖项不列入登记范围。
2.成果名称
科研(含竞赛)获奖的成果名称应为参加学术竞赛、社会调研、论文评选等活动的具体名称,其中,获奖竞赛性质、调研主题、论文题目等需说明的有关信息应在“科研成果”栏“成果名称”后附加括号()内填写。
3.获奖单位
科研(含竞赛)获奖的主要完成单位须为华东政法大学,以团队形式获奖的,还须提交经带队老师、所在学院或颁奖单位等签章的证明文件(证明登记人本人为参赛小组成员)。
4.获奖级别
科研(含竞赛)获奖的级别认定以获奖证书具体获奖级别为准,获奖证书均须加盖发奖单位公章。按名次决定成绩的奖项,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三名对应二等奖,第四、五、六名对应三等奖。
5.证书上传
所有科研(含竞赛)获奖登记均应上传获奖证书的JPG文件。
四、科研成果审核程序
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科研成果网上登记后,应按要求将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提交审核。
对于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的,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原则上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科研成果网上的登记信息及其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对于需要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的,培养办公室于每周三(下午13:30-16:30)工作时间进行现场审核(长宁校区在21号楼101,松江校区在学生事务中心)。除特殊情况外,培养办公室不在非上述时间内受理研究生科研成果的现场审核。
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合格的,网上审核通过;审核不合格的,网上审核不通过。
五、审核材料提交要求
(一)论文
论文已收录在中国知网数据库的,无需提交书面纸质材料,但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中国知网下载的完整PDF论文文件方予认定;论文未收录在中国知网数据库的,均需提交期刊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经验证后返还。
(二)个人著作
须提交著作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经验证后返还。
(三)科研(含竞赛)获奖
须提交获奖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经验证后返还。
(四)专利等
须提交专利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经验证后返还。
六、审核结果查询须知
对于审核未通过(退回)的,应先检查相关信息填写是否有误,或者论文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是否上传,如发现确有上述情况,应重新登记和上传后再次提交;如未发现任何错误和问题,可向培养办公室提出复核。
对于超过审核期限,审核结果显示“院系未审核”“学位办未审核”的,应检查是否已提交;如确已提交,可向培养办公室提出复核。
七、复核程序
对于网上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至培养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八、科研成果打印
研究生可至长宁校区40号楼门厅,或者松江校区学生事务中心、集英楼大厅,通过刷“一卡通”或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账号和密码的方式,登陆“自助打印服务平台”打印已通过审核的科研成果。
(培养办公室地址:21号楼101室,联系人:危老师,联系电话:62071815)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