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讯地址确认
1、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可在6月8日起登陆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官网招生工作栏“博士生报名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查询界面,对考生联系方式中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和确认。
2、该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完成通讯地址确认才能进入政审函及调档函下载界面。
二、政审事宜
所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点击“考生政审函”按钮进行下载,将政审函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办理。政审单位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到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办理政审事宜;应届毕业生的政审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
6月20日之前将政审材料寄送至各学院负责老师。
三、调档事宜
“非定向”类别的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点击“人事档案函”按钮进行下载,将调档函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办理。“定向”类别的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不需要调档。
“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应以全日制培养的方式在校就读,在读期间,不得在原工作单位就职或进入新工作单位就职。
原已就职的往届生应解除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并在6月25日之前将档案寄送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应届生请于7月中旬前将所有档案一次性寄送至各学院负责老师。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政审及档案寄送地址
学院 | 邮寄地址 | 邮寄部门 | 邮编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法律学院 |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37号楼103室 | 法律学院研究生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200042 | 石莹莹老师 | 021-62071809 |
经济法学院 |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东风楼123室 | 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200042 | 陈慧娜老师 | 021-62071053 |
国际法学院 |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40号楼(西)203办公室 | 国际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200042 | 沈月芳老师 | 02157090346/ 021-62071928 |
知识产权学院 |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37号楼102室 | 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200042 | 魏雨晴老师 | 021-62071976 |
刑事司法学院 |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尚杰楼305室 |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201620 | 梁适老师 | 021-57090161 |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上海市松江去龙源路555号集英楼B315 |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201620 | 张和珺老师 | 021-57090113 |
注意事项:
1、政审表和调档函直接下载彩色打印即可。需要原件的,可下载打印公函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宁校区小白楼103室)加盖公章。
2、因学校放假,请考生务必于上述时间段将人事档案寄至我校,并在信封左下角写明:2019级博士+拟录取学院+专业+姓名。新生人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寄送有关规定统一寄送,建议优先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
3、请考生务必按照各学院政审及档案接收信息寄送,请勿直接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4、请考生将政审和档案分开寄送。
五、定向生签订培养协议事宜
“定向”类别的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请点击下载并打印附件“定向生培养协议”,交定向单位办理,协议书一式两份。
6月15日之前将签订的“定向生培养协议书”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定向生培养协议书于规定时间未到,取消其录取资格。
定向生培养协议寄送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宋老师收 邮编:20004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