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博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事宜说明

发布者:宋玲发布时间:2019-06-11浏览次数:1464

2019级博士研究生政审及档案调阅工作正在进行中,党(团)组织关系及户口转移事宜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发放的入学须知中有明确说明。近来,有考生来电咨询党(团)关系转移事宜,为便于处理,特提前告知。

上海市生源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无需出具,由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学生的组织关系迁移至华东政法大学相应学院,如“中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委员会”、“中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党总支”等即可。

外省市生源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转移证明由当地区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等出具,接收党组织名称填写“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去向单位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党团关系无需转入我校。

2019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下旬寄发。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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