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和《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工作纲要》(华政办〔2016〕249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华政办〔2018〕301号),现决定开展2019届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详见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工作纲要》。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本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计划于年底开展,因2019届毕业研究生临近毕业,因此,2019届毕业研究生可先行提交材料,待年底时统一奖励。申请本次科研奖励的文章发表和著作出版时间应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6月20日(即《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正式实施以后)。
申报科研成果奖的研究生,请于6月20日前在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上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填写附件3《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连同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除科研成果原件外,其他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交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由科研处、研究生教育院审核。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申报材料请建一个文件夹,以学号和姓名为名,邮件主题注明“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申报+专业+班级+学号+姓名”)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危红波 地址:长宁校区21号楼101室
电话:62071815 邮箱:hzyjypy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华政办[2018]301号附件).doc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工作纲要(2016年7月31日修订).doc
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