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华政办〔2019〕181号)要求,结合研究生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全日制研究生
(一)中秋节
9月13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9月14日、15日)连休,共3天。放假期间的课程,请相关教师自行安排补课,学校不再统一安排。
(二)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上班,补星期五课程;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补星期一课程。9月29日、10月12日班车安排分别与星期五、星期一班车安排相同。
(三)新生教学安排
2019级研究生:9月26日(星期四)开始正式上课。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同全日制研究生。其中,9月28日(星期六)、10月13日(星期日)上课,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停课,相关课程的上课周次顺延。
2017、2018级研究生:9月21日(星期六)开始正式上课。
2019级研究生:9月28日(星期六)开始正式上课。
三、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调整安排由MP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节假日期间,各位同学请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应按规定及时报告辅导员和相关老师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