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院关于2019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19-09-09浏览次数:156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以及华东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华政办〔2019181号)要求,结合研究生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全日制研究生

(一)中秋节

913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914日、15日)连休,共3天。放假期间的课程,请相关教师自行安排补课,学校不再统一安排。

(二)国庆节

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日)上班,补星期五课程;1012日(星期六)上班,补星期一课程。929日、1012日班车安排分别与星期五、星期一班车安排相同。

(三)新生教学安排

2019级研究生:926日(星期四)开始正式上课。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同全日制研究生。其中,928日(星期六)、1013日(星期日)上课,929日(星期日)、1012日(星期六)停课,相关课程的上课周次顺延。

20172018级研究生:921日(星期六)开始正式上课。

2019级研究生:928日(星期六)开始正式上课。

三、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调整安排由MPA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节假日期间,各位同学请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应按规定及时报告辅导员和相关老师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20199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