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晚上,我校“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第125讲在长宁校区交谊楼举行,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应邀作“执行救济制度的体系化”讲座。讲座由我校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熊跃敏教授和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刚教授与谈,原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专委孔海飞,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宫雪,我校诉讼法学科邵军、邓继好、谢文哲、张大海和刘东老师出席讲座。


张卫平从现行执行救济制度的演进、基本结构、特征和原因分析,执行救济制度体系化建构的基本考虑因素,执行实体救济制度的充实与完善等方面,与在场师生分享了民事诉讼法发展和民事执行救济程序立法方向。他鼓励广大师生在执行救济程序上有更多新作为,在执行救济体系化的宏观和具体制度改进的微观方面投入更多的关注和研究,为我国打造一部高质量的《民事执行法》贡献自己的力量。

熊跃敏认可张卫平教授对于民事执行救济程序制度体系化的构架,她认为2007年民事诉讼法建立的民事执行救济程序弥补了我国民事诉讼法长期以来缺乏实体性民事执行救济程序的缺陷,初步建立了民事执行实体性救济与程序性救济二元体系。2015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对我国民事执行救济程序新的补充和探索,但是民事执行救济程序缺少严谨的理论支持和创新,并没有形成完善的实体性救济制度,司法实践界和理论探索者都等待着全新契机,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救济程序制度。

陈刚主要从建立执行回转之诉展开对民事执行救济程序的思考。执行回转之诉作为一个诉权成立的要件、客体、请求内容以及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都需要进一步研究。构建完善科学的中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体系需要从理论的原点开始充分研究,感谢张卫平教授已经带领我们迈上了新征程,师生应该好好学习,为中国民事诉讼执行程序的体系化建设添砖加瓦。

与谈结束后,在场同学就执行实效、执行文制度等问题与张卫平教授进行了互动交流。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在场师生纷纷表示讲座信息量大,对民事执行救济制度有了更全面和深刻的认识,受益匪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