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的通知》(沪府办〔2019〕113号),为了确保进博会开幕式和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调整进博会期间公众休息日安排作如下通知:
一、将11月4日(周一)、11月5日(周二)调整为休息日,相应将11月2日(周六)调整为工作日、上周一课程,将11月9日(周六)调整为工作日、上周二课程。
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1月2日(周六)、11月9日(周六)停课,请相关教师自行安排补课,学校不再统一安排。
三、非全日制会计硕士11月2日(周六)、11月9日(周六)正常上课,具体上课安排以商学院通知为准。
四、公共管理硕士11月2日(周六)、11月9日(周六)的课程安排以MPA教育中心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