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接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学位申请材料的答辩秘书名单公布。请各位学位申请人查阅附件《各专业答辩初拟名单及答辩秘书名单》,并将学位论文以及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应的答辩秘书。
提交学位论文、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等请查阅已发布的《关于2019年下半年第二批次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
资格审核、评阅等工作还在进行中,不通过者将终止答辩程序。对各专业答辩初拟名单中基本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联系学位办,联系电话62071911。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9年10月31日